今天唸諮商時
突然聯想到個案
因為這學期的課一直在強調著同理心
沒想到同理心並不是我想像中那麼簡單的事
平常我們把*同理心**同理心*掛在嘴邊
好像真的有做到一樣
但是根本不是所想的那麼簡單
頂多就只是做到它的第一層次罷了
原來我們都自以為做到的東西
其實對於人是沒有什麼實質上太大的幫助的
簡單的說
就只是很膚淺的安慰
難道不是嗎
想想看
當你自己難過痛苦時
別人對你說*我了解你的感受*
對你自己有什麼幫助嗎
沒有吧
所以我挺討厭人家安慰我的
有時候感覺還挺不真誠的
然後我又另外想到一件事
自從星期一個案教了同理心的五個層次
我開始會去做一件很不應該的事
開始去揣摩課本教的
想要讓自己的同理心等級可以做到最高級
只是這樣似乎不該是刻意的
這樣的情況之下
我反而會去忽略了案主的感受
自顧自的達到最高級
當我touch到案主的point時
案主或許會混身一震對我說出更多
先不管是否案主好了
是自己的朋友時
對我越說越多
自我表露的成份越來越多時
我知道我自己成功了
但是這樣好像又太有目的
我知道我這一整個星期都是這樣的
聽著別人的難過練習著自己的功課
好像有點對不起人家
但是我的出發點也是想讓人家可以更好一點
算了
又開始混亂了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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